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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价即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最后得到的那个价位(即开盘价或收盘价),均不得高于在这个价位下能成交的所有申买价,也不得低于这个价位下所以的申卖价,这也是为了同时满足买卖双方的需求。假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某一委托申买价,那个这一申买者便不会同意成交。同理,假如成交价格如果低于某一申卖价,那么这一申卖者也不会同意成交,这笔买卖交易便无法达成,因此不能计入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的考量。
在集合竞价输入价格完成后,在某一价位下能成交的笔数达到最大(申买价必须不低于这个价位、申卖价必须不高于这个价位才被视为有效,计入成交笔数),那么这个价位则为集合竞价最终得到的成交价位(即开盘/收盘价)。
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上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在集合竞价时间段内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
在连续竞价(下文将讲解)方式下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体现在撮合成交上。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在两个优先中,价格优先于时间,时间的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产生原则
期货市场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而集合竞价的产生原则又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区别,所以在个别情况下就会产生申报买价高于开盘价或申报卖价低于开盘价而不能成交的现象。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一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竞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竞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
参考资料:
A股集合竞价有哪些规则和技巧?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当日还未开盘交易,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再由系统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
集合竞价规则?
A股盘前集合竞价的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15—9:25,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15:00(仅限于深交所)。集合竞价以以下规则来选择一个价格作为成交价:
1该价格的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
集合竞价过后,便进入到了连续竞价时段,也就是开盘交易的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时间是交易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5:00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
a股开盘价是怎么确定的
A股集合竞价分为早盘集合竞价、尾盘集合竞价;
早盘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尾盘竞价时间为14:57~15:00;另外9:30~11:30,13:00~14:57是连续竞价时间!早盘9:25~9:30分可挂买卖单但是交易电脑不做处理,可接收申报。
早盘集合竞价
早盘集合竞价时间又分为两个阶段9:15分至9:20分5分钟时间的竞价规则为挂出的买卖单可以接收撤单;另外9:20分至9:25分不能撤单,撤单无效;早盘10分钟竞价时间电脑撮合成交,最大单成交价定为当日开盘价;
尾盘集合竞价
尾盘竞价时间为14:57~15:00,之前这个竞价时间只对深市有效,今年改革之后沪深两市都实施了尾盘集合竞价,统一尾盘竞价时间为3分钟;在这三分钟可以挂单但不能撤单,同样也是大单撮合成交,最大单成交价定为当日收盘价。
集合竞价技巧是什么?
根据早尾盘的集合竞价规则可以把握技巧,类似早盘9:15~9:20分之间可以挂单买卖,也可以随意撤单;如果你想在这5分钟之内尽快成交想买进涨停股可以直接挂当日的跌停板价格,想卖出跌停股可以直接挂当日涨停价,这就是这5分钟的挂单技巧。
再根据9:20分至9:25分、14:57~15:00两个时间段不能撤单,撤单无效;这两个时间段想要挂买卖就需要谨慎了,只要挂单后是不能撤单的;你可以看准开盘和收市竞价情况,先用一至两分钟观看竞价情况;你只要知道股票成交原则就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同样的如果你想要再竞价买卖就是挂出当日的最高最低价99%都会成交的,这样挂单就不会出现想要买卖成交不了的现象;当然除了一字涨停跌停是碰运气成交了。
a股交易规则
A股开盘价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
集合竞价是一种一次性撮合成交的方式。成交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意思就是当投资者报出的买卖价格一致时,最先申报的优先成交;当价格不一致时,买入申报价格高或者卖出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成交。
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下,我国集合竞价时价格确定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即被作为开盘价格。总之,开盘价的确定要满足“一个原则,三个条件”。
A股开盘价什么时候公布?
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9:30正式交易时会公布开盘价。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则有下跌趋势。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开盘价是集合竞价定出来的,依次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方式来进行,一般开盘价是在9:30正式交易时会公布的,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股票交易规则
股票的交易规则主要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1]、《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3]、《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4],百度百科的「基本交易规则」百科词条[5],总结归纳A股的交易规则如下:
1、交易时间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由证监会批准。
沪深两所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 9:15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沪深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2、报价单位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指的是以每股股票的价格委托买卖。
3、申报单位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即每一申报单位的股票数量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5、涨跌幅限制
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ST 和*ST 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涨跌幅限制价格与前收盘价之差的绝对值低于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前收盘价增减一个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涨跌幅限制价格。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表述为「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上海证券交易所表述为「集合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20%和80%」和「连续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44%和64%」。
6、交易方式及成交原则
股票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股票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竞价成交原则包括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其中,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7、T+1交易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品种实行「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原则,即所谓的T+1交易制度。
T+1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
股票交易费用
股票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向代进行证券买卖的会员(证券公司)交纳佣金,向交易所交纳交易经手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等[6],其中证管费和经手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1、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出让方按照规定的税率单边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单边征收,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7],即:印花税买股票时为0,卖股票时为成交金额的1‰。
2、经手费
经手费是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成交之后,按照成交的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费用,包含在佣金中。A股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8,9]。
3、证管费
证管费即证券交易监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10,11],证监会收取,包含在佣金中。
4、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12]。
5、佣金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13]。佣金的收费标准为:A股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也就是说,佣金由各券商自定(成交金额的0.08%-0.3%),一般为:买、卖都是成交总额的1‰,不足5块按5块收。
也就是说,佣金由各券商自定。目前一般券商佣金(含规费)可以做到0.02%左右。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该费用大多数都用在付出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核算)、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目前券商竞争越来越激烈和透明,很多不必要的费用已经撤销。
总之,盈利很小的时候,卖出股票亏本也是可能的,因为要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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